70.070
作品:《冷笑小说征伐》整个早训课大概持续了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完成后,赵明轩和亲卫们说了几句话,就去找他家爱马洗白白了。
“夜宝宝,有想我吗?”还没走到马厩旁,他就出声招呼了。
马是一种比较容易受惊的动物,而且它们白天的视力不太行,搞突然袭击很容易惊吓到它们,所以赵明轩事先就让它熟悉了他的声音,现在也时刻注意着用声音提醒它,他走过来了。
以上种种养马驯马诀窍,少年营中几乎人手一份,人人都可以倒背如流,骑兵部队的骏马还不曾有影子,前期的准备工作早就完成了。
听到他的声音,照夜玉狮子扬起脑袋,打了个响鼻,似乎在和他打招呼。
“哎呀,你认识我了?”赵明轩不紧不慢地接近它,随手就掏出了块糖来贿赂它。
接受了他的供奉,白马对他态度明显有了好转,他没费什么力气,就拉着缰绳,把它牵到了井边,提了桶水,帮它刷洗起来。
先是白马的大脑袋,用湿布巾把它脑袋上的毛发都打湿了,然后是身体、四肢、以及尾巴,再用个大刷子顺着毛发刷过去,把它全身的毛发都理顺,把多余的水分都刷掉,最后就用块干燥的布,将白马身上的水分擦干。
白马并不怕水,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一直眯着眼睛,没有丝毫挣扎,让它低头就低头,让它抬蹄就抬蹄,显然非常享受赵明轩的伺候。
如此上上下下全都摸了一遍,赵明轩过足了手瘾,终于心满意足地长舒了口气。任小夜它骄傲如斯,最后还不是乖乖给他摸了个遍嘛。一时间,他心中得意万分,却不知这种猥琐的念头到底有什么可得意的?
给白马仔细洗了个澡,每一根毛都擦得闪闪发亮,轮到他自己,他就马马虎虎地冲了一下,抹干了水渍,就算是洗完澡了。
和赵大伯他们一起用了早食,赵明轩就带着亲卫,牵着白马回营去了。白马虽然允许他当马倌近身伺候了,但是对于想要骑它的企图,依然很警惕,赵明轩没打算对它用强,只能用上水磨功夫,花点时间慢慢和它磨了。
不过他总觉得他似乎忘记了什么东西,偏偏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头绪,只能丢开了手。
一行人回到了营中,重新过起了按部就班的营中生活,而赵明轩则多了份马倌的工作。他直接演绎了什么叫做有了新人忘旧人,把他原先骑的那匹马放到营中给众人练习骑术,自己则鞍前马后伺候了白马好几天,加上天天用糖块贿赂它,终于获得了它的欢心,允许他骑上去了,结果,他试了一下,费了好大力气才爬上了马鞍,走了几步就觉得很不对劲,很快他就发现原来他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这个时代竟然还没有马镫,而他从前竟然没想起来!
此时,一般人家的门口,都会有块踏马石,就是用来帮助上马的,不过大多数马,其实不用踏马石也能翻上去,内中原因只要看下面几个数据就明白了。
赵明轩现在身高七尺,比同龄人长得快,差不多是普通成年人的身高了。此时的一尺比现代的尺略短,大概是23厘米,所以他的身高是一米六,而他们日常使用的驽马,背高大概是四尺或者五尺,成年男子翻上去不算费力,还有些矮种马,更加低,大概就三尺左右,这个更是一个跨步就能上马了。
所以,以前他根本就不曾发现没有马镫上马是件多么不方便的事。
现在问题来了,照夜玉狮子是一匹高头大马,背高足有七尺,抬起了头比赵明轩高多了,他这个小身板,骑这么高的马,没有马镫的时候往马鞍上爬就很困难了。
白马可不是好脾气的马,让他骑已经够给他面子了,见他连上鞍都拖拖拉拉的,直接就给他甩脸色不肯配合了,驮着他走了几步,就不安分起来,想要把他甩下来。
“夜宝宝,小夜子,乖宝贝,不要闹!”脸厚如墙赵明轩,马上就开启了哄骗模式,甜死马的昵称不要钱似的一一出口,努力想让白马安静下来。
不过,有性格的白马怎么可能让他如愿,发现没能甩下他,白马扬起蹄子,嘶鸣一声,就开始顺着大营外面点兵用的大操场跑了起来。
“夜宝宝,咱有话说话,不要闹脾气!”赵明轩很快就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风一般的速度,他俯下/身体,紧紧贴在马背上,努力不让白马把他甩下去。
偏偏这种危险的时候,他根本就不敢双腿使劲加紧马肚子,害怕这么一来白马越跑越快,此时他更加迫切需要马镫了,有了马镫他骑在这么高的马背上高速奔跑时大概就不会有这种空落落很不安全的感觉了。
“好一匹神骏!”
“真是好马!”
“风驰电掣般的速度!”
一路上,看到了白马的奔跑速度,各种羡慕妒忌恨的赞美声纷纷传来,唯有骑在马背上的赵明轩,感觉自己犹如一片随时都会被狂风吹落的树叶,简直要欲哭无泪了。
绕着场地跑了一圈,白马没能把人甩下来,继续跑第二圈,还是没成功,它和赵明轩较上了劲,一口气跑了五圈,脖子上微微出了一点汗,它终于心情舒畅了,仰着头长嘶了一声,慢慢降下了速度。
等到它停下来,赵明轩挣扎着从马背上爬下来,觉得自己腿也软了,头也疼了,眼睛都花了,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照夜玉狮子却觉得这个主人还算不赖,能够配合它让它跑个痛快,所以它伸出长舌头,舔了一下赵明轩的脸,表示了一下它的鼓励之意:干得不错,下次咱俩一定要争取多跑两圈!
赵明轩当然不知道白马肚子里打的主意,还以为这代表着小夜子喜欢上了他,马上就原地满血复活了。他抱着白马的脖子,贴上去和它亲热了一下,才牵着它给它洗澡去了。
被占了便宜却苦于不能说话无法抗议的照夜玉狮子:愚蠢的人类啊,为什么这么喜欢对它动手动脚?哎,真是拿他没办法,自己承认的主人就算看着蠢蠢的也得忍耐!
伺候完了白马,放着它在马厩里饮食饮水,赵明轩召集来了铁匠,开始讨论马镫以及马蹄铁的制作方法了。
这两个东西虽然不起眼,却是神物,可以大幅度提高农耕民族的骑兵战斗力。马镫让骑射更容易被士兵掌握,而马蹄铁则是为了保护马蹄外面的硬角质层,延缓它的磨损,延长马匹的使用时间。
马镫其实就是两个系在马鞍上的环形脚踏,后世一般是用铁做的,条件艰苦的时候用木头做也行,甚至用布条皮条也能凑合,当年匈奴人被东汉骑兵打得大败,只能去欧洲打地盘时,用的就是后者。
马蹄铁则是一个半椭圆形的铁制蹄状物,用几个钉子钉在马蹄上,原先与地面接触的那层角质层就不会被磨损脱落了。类比的话,犹如困难年代的人们,喜欢在皮鞋的鞋跟上钉一层铁皮,鞋跟就不容易被磨损了。
原先,一旦马蹄上的角质层脱落,意味着这匹马就没用了,马蹄上的嫩肉触地马匹肯定疼得不能跑动,所以没有马蹄铁的时代,骑战时,马匹是比较大的消耗品,而有了这么一个小小的蹄状物,马匹的使用率就大大增加了。就算用着用着马蹄铁磨损了,依然可以方便地进行更换,更加有利于保护马蹄。
这两样都是没有技术含量的小东西,赵明轩靠着想象就能画出来,唯一不确定的是,马镫的悬挂高度,这个应该因人而异,所以悬挂马镫的带子就要设计成伸缩活动式的,而钉马蹄铁的钉子,需要多长,赵明轩更不清楚了。
钉子太长,就会穿过角质层,钉进马掌的肉里面,马匹时时吃疼,肯定不能跑了,钉子太短,马蹄铁容易脱落,同样起不到保护马蹄的作用。
“我让人去找找看,有没有脱落了角质层的马匹,拉过来比较一下,就知道大概的深度了,再稍微放点余量出来就行了。”赵明轩想了想,决定让沈安去城中找找实物。
营中有的这些马,不管是驽马还是骏马,人人都爱若宝贝,舍不得让它们拼命跑,他目前还没听说过有这事,但是城中有外地来的客商,一路上翻山越水、长途跋涉,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就大了一些。
沈安在城中地头很熟,一方面是他有兴趣和各种人打交道,另一方面是工作需要,他本身就负责少年营的情报工作。他领了任务,在城中的几个客栈转了一圈,果然找到了东西。
城西的客栈中,有位南边来的客商,他有匹马在路上走废了,一直疼嘶不停,根本就无法驮运货物,不得已只能宰杀了。
“这是我等的一点小小心意,还望大人笑纳。”客商听说这位年轻的兵士是定远将军的亲卫,赶紧就把剩下的那条马腿送过来了,他还准备了几包礼物,想要托沈安送给将军。
“不用这么客气,你们做生意不容易,马腿我拿走了,这些钱请收下。”沈安查看了一下,发现这条马腿没有进行过处理,而且它的马蹄没有被磨损,更符合将军的要求,他看着很满意,留下了三千个大钱,不肯收下礼物,就走了。
“这可怎么办,这些钱我不能收。”客商看着眼前的这堆钱,有些为难。他的马买时花了一万钱,死了就不值钱了,一条马腿根本就不值三千钱。
“没事,你收下吧,定远将军做买卖一向公道,不会让人吃亏的。”客栈的掌柜与沈安有联系,肯定不会说定远将军坏话,而且定远将军的抠门习性一向是有选择性发作的,一个小小的客商连让他坑的资格都没有,不用担心收了他的钱会有什么不良的后果。
他这么说,南边来的那位客商才算稍微放下了点心。
“夜宝宝,有想我吗?”还没走到马厩旁,他就出声招呼了。
马是一种比较容易受惊的动物,而且它们白天的视力不太行,搞突然袭击很容易惊吓到它们,所以赵明轩事先就让它熟悉了他的声音,现在也时刻注意着用声音提醒它,他走过来了。
以上种种养马驯马诀窍,少年营中几乎人手一份,人人都可以倒背如流,骑兵部队的骏马还不曾有影子,前期的准备工作早就完成了。
听到他的声音,照夜玉狮子扬起脑袋,打了个响鼻,似乎在和他打招呼。
“哎呀,你认识我了?”赵明轩不紧不慢地接近它,随手就掏出了块糖来贿赂它。
接受了他的供奉,白马对他态度明显有了好转,他没费什么力气,就拉着缰绳,把它牵到了井边,提了桶水,帮它刷洗起来。
先是白马的大脑袋,用湿布巾把它脑袋上的毛发都打湿了,然后是身体、四肢、以及尾巴,再用个大刷子顺着毛发刷过去,把它全身的毛发都理顺,把多余的水分都刷掉,最后就用块干燥的布,将白马身上的水分擦干。
白马并不怕水,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一直眯着眼睛,没有丝毫挣扎,让它低头就低头,让它抬蹄就抬蹄,显然非常享受赵明轩的伺候。
如此上上下下全都摸了一遍,赵明轩过足了手瘾,终于心满意足地长舒了口气。任小夜它骄傲如斯,最后还不是乖乖给他摸了个遍嘛。一时间,他心中得意万分,却不知这种猥琐的念头到底有什么可得意的?
给白马仔细洗了个澡,每一根毛都擦得闪闪发亮,轮到他自己,他就马马虎虎地冲了一下,抹干了水渍,就算是洗完澡了。
和赵大伯他们一起用了早食,赵明轩就带着亲卫,牵着白马回营去了。白马虽然允许他当马倌近身伺候了,但是对于想要骑它的企图,依然很警惕,赵明轩没打算对它用强,只能用上水磨功夫,花点时间慢慢和它磨了。
不过他总觉得他似乎忘记了什么东西,偏偏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头绪,只能丢开了手。
一行人回到了营中,重新过起了按部就班的营中生活,而赵明轩则多了份马倌的工作。他直接演绎了什么叫做有了新人忘旧人,把他原先骑的那匹马放到营中给众人练习骑术,自己则鞍前马后伺候了白马好几天,加上天天用糖块贿赂它,终于获得了它的欢心,允许他骑上去了,结果,他试了一下,费了好大力气才爬上了马鞍,走了几步就觉得很不对劲,很快他就发现原来他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这个时代竟然还没有马镫,而他从前竟然没想起来!
此时,一般人家的门口,都会有块踏马石,就是用来帮助上马的,不过大多数马,其实不用踏马石也能翻上去,内中原因只要看下面几个数据就明白了。
赵明轩现在身高七尺,比同龄人长得快,差不多是普通成年人的身高了。此时的一尺比现代的尺略短,大概是23厘米,所以他的身高是一米六,而他们日常使用的驽马,背高大概是四尺或者五尺,成年男子翻上去不算费力,还有些矮种马,更加低,大概就三尺左右,这个更是一个跨步就能上马了。
所以,以前他根本就不曾发现没有马镫上马是件多么不方便的事。
现在问题来了,照夜玉狮子是一匹高头大马,背高足有七尺,抬起了头比赵明轩高多了,他这个小身板,骑这么高的马,没有马镫的时候往马鞍上爬就很困难了。
白马可不是好脾气的马,让他骑已经够给他面子了,见他连上鞍都拖拖拉拉的,直接就给他甩脸色不肯配合了,驮着他走了几步,就不安分起来,想要把他甩下来。
“夜宝宝,小夜子,乖宝贝,不要闹!”脸厚如墙赵明轩,马上就开启了哄骗模式,甜死马的昵称不要钱似的一一出口,努力想让白马安静下来。
不过,有性格的白马怎么可能让他如愿,发现没能甩下他,白马扬起蹄子,嘶鸣一声,就开始顺着大营外面点兵用的大操场跑了起来。
“夜宝宝,咱有话说话,不要闹脾气!”赵明轩很快就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风一般的速度,他俯下/身体,紧紧贴在马背上,努力不让白马把他甩下去。
偏偏这种危险的时候,他根本就不敢双腿使劲加紧马肚子,害怕这么一来白马越跑越快,此时他更加迫切需要马镫了,有了马镫他骑在这么高的马背上高速奔跑时大概就不会有这种空落落很不安全的感觉了。
“好一匹神骏!”
“真是好马!”
“风驰电掣般的速度!”
一路上,看到了白马的奔跑速度,各种羡慕妒忌恨的赞美声纷纷传来,唯有骑在马背上的赵明轩,感觉自己犹如一片随时都会被狂风吹落的树叶,简直要欲哭无泪了。
绕着场地跑了一圈,白马没能把人甩下来,继续跑第二圈,还是没成功,它和赵明轩较上了劲,一口气跑了五圈,脖子上微微出了一点汗,它终于心情舒畅了,仰着头长嘶了一声,慢慢降下了速度。
等到它停下来,赵明轩挣扎着从马背上爬下来,觉得自己腿也软了,头也疼了,眼睛都花了,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照夜玉狮子却觉得这个主人还算不赖,能够配合它让它跑个痛快,所以它伸出长舌头,舔了一下赵明轩的脸,表示了一下它的鼓励之意:干得不错,下次咱俩一定要争取多跑两圈!
赵明轩当然不知道白马肚子里打的主意,还以为这代表着小夜子喜欢上了他,马上就原地满血复活了。他抱着白马的脖子,贴上去和它亲热了一下,才牵着它给它洗澡去了。
被占了便宜却苦于不能说话无法抗议的照夜玉狮子:愚蠢的人类啊,为什么这么喜欢对它动手动脚?哎,真是拿他没办法,自己承认的主人就算看着蠢蠢的也得忍耐!
伺候完了白马,放着它在马厩里饮食饮水,赵明轩召集来了铁匠,开始讨论马镫以及马蹄铁的制作方法了。
这两个东西虽然不起眼,却是神物,可以大幅度提高农耕民族的骑兵战斗力。马镫让骑射更容易被士兵掌握,而马蹄铁则是为了保护马蹄外面的硬角质层,延缓它的磨损,延长马匹的使用时间。
马镫其实就是两个系在马鞍上的环形脚踏,后世一般是用铁做的,条件艰苦的时候用木头做也行,甚至用布条皮条也能凑合,当年匈奴人被东汉骑兵打得大败,只能去欧洲打地盘时,用的就是后者。
马蹄铁则是一个半椭圆形的铁制蹄状物,用几个钉子钉在马蹄上,原先与地面接触的那层角质层就不会被磨损脱落了。类比的话,犹如困难年代的人们,喜欢在皮鞋的鞋跟上钉一层铁皮,鞋跟就不容易被磨损了。
原先,一旦马蹄上的角质层脱落,意味着这匹马就没用了,马蹄上的嫩肉触地马匹肯定疼得不能跑动,所以没有马蹄铁的时代,骑战时,马匹是比较大的消耗品,而有了这么一个小小的蹄状物,马匹的使用率就大大增加了。就算用着用着马蹄铁磨损了,依然可以方便地进行更换,更加有利于保护马蹄。
这两样都是没有技术含量的小东西,赵明轩靠着想象就能画出来,唯一不确定的是,马镫的悬挂高度,这个应该因人而异,所以悬挂马镫的带子就要设计成伸缩活动式的,而钉马蹄铁的钉子,需要多长,赵明轩更不清楚了。
钉子太长,就会穿过角质层,钉进马掌的肉里面,马匹时时吃疼,肯定不能跑了,钉子太短,马蹄铁容易脱落,同样起不到保护马蹄的作用。
“我让人去找找看,有没有脱落了角质层的马匹,拉过来比较一下,就知道大概的深度了,再稍微放点余量出来就行了。”赵明轩想了想,决定让沈安去城中找找实物。
营中有的这些马,不管是驽马还是骏马,人人都爱若宝贝,舍不得让它们拼命跑,他目前还没听说过有这事,但是城中有外地来的客商,一路上翻山越水、长途跋涉,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就大了一些。
沈安在城中地头很熟,一方面是他有兴趣和各种人打交道,另一方面是工作需要,他本身就负责少年营的情报工作。他领了任务,在城中的几个客栈转了一圈,果然找到了东西。
城西的客栈中,有位南边来的客商,他有匹马在路上走废了,一直疼嘶不停,根本就无法驮运货物,不得已只能宰杀了。
“这是我等的一点小小心意,还望大人笑纳。”客商听说这位年轻的兵士是定远将军的亲卫,赶紧就把剩下的那条马腿送过来了,他还准备了几包礼物,想要托沈安送给将军。
“不用这么客气,你们做生意不容易,马腿我拿走了,这些钱请收下。”沈安查看了一下,发现这条马腿没有进行过处理,而且它的马蹄没有被磨损,更符合将军的要求,他看着很满意,留下了三千个大钱,不肯收下礼物,就走了。
“这可怎么办,这些钱我不能收。”客商看着眼前的这堆钱,有些为难。他的马买时花了一万钱,死了就不值钱了,一条马腿根本就不值三千钱。
“没事,你收下吧,定远将军做买卖一向公道,不会让人吃亏的。”客栈的掌柜与沈安有联系,肯定不会说定远将军坏话,而且定远将军的抠门习性一向是有选择性发作的,一个小小的客商连让他坑的资格都没有,不用担心收了他的钱会有什么不良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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